当前位置:汽车产业互联 >资讯 > 新闻 >

镇江公交发布通告 严禁携带超标锂电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发布时间:2023-08-24 来源:中国客车网 作者:舒墨

  为维护公共汽车乘车秩序,保障公共交通运营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第二大项第五条规定,标识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数量不超过5块,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

镇江公交 锂电池 出行安全 正常运行

  由于电动车的锂电池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存在安全隐患,且一旦发生自燃爆炸难以扑灭。为了乘客的出行安全和车辆的正常运行,从即日起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等充电辅助交通工具乘坐公交车,请市民乘客给予配合、支持。

分享到:
阅读量:2829
互动咨询

请您简短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