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液化气运输车押运员无证上岗,被罚5万元
2025年9月15日,福建漳州高新区交通运输局依法对某运输公司作出罚款 5万元的行政处罚,起因是该公司雇佣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液化气押运作业,以严厉处罚敲响行业安全警钟。
9月11日,漳州高新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漳州动车站站前大道开展道路运输例行检查时,一辆牌号为闽E3***的轻型厢式货车进入检查范围。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车运载134个液化气钢瓶,充装液化气总量达0.7吨,属于典型的危险货物运输场景。
进一步核验资质时,执法人员确认:该车已依法取得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也持有有效的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但随车押运人员郑某却始终无法出示相应的危货押运从业资格证件。面对询问,郑某神色慌张、回答含糊,试图回避关键问题。
为核实情况,执法人员立即通过互联网道路运输政务系统查询郑某的从业资格信息,结果显示 “无相关备案记录”。在铁证面前,郑某最终承认:自己从未参加过交通运输部门组织的危货押运岗前培训,也未通过考核取得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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