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查获一起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
2025年8月27日,张某某驾驶陕G3xx重型罐式货车(危险品车),行驶至210国道1457公里处,被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拦截检查,经查该驾驶员实施驾驶危化品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被宁陕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当场查获。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驾驶危化品车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处理结果:罚款100元整、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并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约谈,通报所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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