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市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为保障我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城市交通发展情况,现对十家子河与慕容街周边道路实施以下通行管理措施:
一、十家子河南路和北路管理措施。
1、龙城大桥以西路段限高 3.5米,超高车辆禁止驶入;
2、全路段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禁止通行(消防、急救、工程抢险及园林绿化、环卫等保障车辆除外),电子警察监管。
3、十家子河北路限速 40公里/小时,十家子河南路限速 60公里/小时;电子警察监管,设置测速抓拍设施。
4、 道路两侧全线禁止停车,电子警察监管。
5、 以下路口方向禁止左转措施:
(1)朝阳大街与十家子河南路交叉口,四个方向全天禁止左转。
(2)朝阳大街与十家子河北路交叉口,南北双向禁止左转。
(3)中山大街北大桥与十家子河南路和北路交汇口,北向南方向禁止左转;
(4)龙泉大街东三家大桥与十家子河南路和北路交汇口,南北双向禁止左转。
以上禁止左转措施为试行措施,如交通流量变化将进行优化调整。
二、慕容街及北塔广场西侧路管理措施。全天禁止机动车驶入,电子警察监管;消防、急救、工程抢险及园林绿化、环卫等保障车辆除外。
三、处罚措施。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对于违法停车,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进行拖曳。
四、其他说明。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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