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推动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起草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2.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3.电子邮箱:lvyj@mot.gov.cn4.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车辆管理处(100736)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4日。交通运输部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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