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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浙江省公路条例》实施,高速事故车免费清障救援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中国卡车网 作者:孙燕
  2020年9月1日起,《浙江省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公路处专业工作人员对《浙江省公路条例》进行了权威解读,有不少浙江特色,比如全国首创高速公路故障车辆免费拖曳的规定,首次将村道纳入法规适用范围等,一起来看看吧。

  发生事故,免费拖曳、牵引

  在高速上跑,万一发生轮胎漏气、爆胎等各种情况时,已经很郁闷,还要跟来拖车的人在高速公路为拖车费讨价还价,就更糟心了。

  《条例》中让人最惊喜的是,全国首创的高速公路故障车、事故车免费拖曳、牵引的清障救援规定。

  专家解读说,设定拖车免费的目的就是,为避免有偿拖车议价导致车辆长时间停留,尽快将故障车辆拖离高速公路主线所做的制度安排。这一规定有利于保障道路安全和通畅,降低二次事故发生的风险,体现的是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公共服务准则。

  跑一趟高速,你可能碰到过路上在施工,车道变少,还堵起来。过了这一段后,立马又能高速跑起来。

  为减少公路养护作业对过往车辆、行人的影响,《条例》规定,在高速公路等主要公路上养护,应当尽量避免交通高峰时段占道或封道作业。这意味今后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将越来越多的安排在夜深人静的时段进行。

  加油加上泡面,是很多人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印象,但跑过浙江高速的司机朋友,一定会对浙江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印象深刻。这里不仅有能够满足你味蕾的各种品牌美食店和特色小吃店,像星巴克、麦当劳、满记甜品、五芳斋等,还有免费淋浴房、免费WiFi等。

  《条例》将高速公路服务区一些不成文的免费服务事项以法定的形式固化,满足司乘人员休憩需要、车辆补给需求,凸显服务区的公益属性,实行标准化管理以提高服务水平。

  不执行违法超限处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2014年以来,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部分遏制了违法超限车辆上路行驶。但近年来,由于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不完全掌握违法车辆信息,存在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率低的情形,非现场执法效果不理想。

  因此,《条例》赋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超限运输车辆相关信息与交通运输部门共享的义务;同时,对非现场证据中涉嫌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行为的,赋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的责任。

  为提高案件执行效率,《条例》规定对逾期不按照规定接受处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所有人作出处罚的规定,这一规定将强化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威慑力,也便于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

  同时,《条例》与《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作了衔接,对不执行违法超限行政处罚的行为人,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者,实施联合惩戒。通过建立信用治超机制,督促违法行为人主动接受处罚,提高处罚执行力。

  村道占据我省公路一半里程,与我省1800万农民群众生活最密切相关,但一直以来并不在公路管理的法定范畴。

  《条例》首次将村道纳入法规适用范围,赋予村道法定地位,并将我省“四好农村路”、美丽乡村建设等成功经验以法规形式加以固化,实现公路管理全路网覆盖。

  《条例》还规定了,公路桥梁桥下空间,可用于群众休闲娱乐、体育健身、小型车辆停放等公益用途,在确保桥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服务于城乡居民的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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