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速公路优惠政策将于2019年12月31日终止
2019年12月17日,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网站刊发通知,按照陕西省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底,陕西省高速公路有2项优惠政策将到期。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通知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陕西省高速公路将载货类车辆通行费标准下调9%,优惠期限3年,年底将到期终止。
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陕西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将到期终止。届时,榆绥、汉川、铜旬、安平、渭玉、西略、西咸北环等7条高速公路试点路段货车收费费率由优惠标准恢复至原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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