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发布
2025年5月16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出台了《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辽交科技发〔2025〕6号)】。
《实施细则》在补贴范围和标准中明确提出:对申请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鼓励结合客流变化、城市公交行业发展、微循环公交发展需求等,合理选择更换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车长类型,鼓励更换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实际更换动力电池价格低于4.2万元的,据实补贴。
以下为《实施细则》政策原文
关于《辽宁省落实国家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公告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5〕4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省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设备更新补贴实施工作,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辽宁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辽交科技发〔2025〕6号),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省交通运输厅:024-23868192
沈阳市:024-23911894;
鞍山市:0412-5893026;
抚顺市:024-57505106;
本溪市:024-43563010;
丹东市:0415-3153036;
锦州市:0416-3880796;
营口市:0417-2800343;
阜新市:0418-6626997;
辽阳市:18241976111;
铁岭市:024-72813066;
朝阳市:0421-2617908;
盘锦市:0427-3825058;
葫芦岛市:0429-3152336;
沈抚示范区:024-67980116。
附件1:《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附件2:《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附件3:《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一问一答
附件4:《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明细表》
附件5:《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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