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三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公告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公告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2年 第27号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分享到:
阅读量:3869
互动咨询
相关报道
- 一汽解放庆祝第一辆汽车诞生69周年——发布四款智慧动力域新品,展现技术创新实力
- 庆铃汽车集团创新发展大会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技术革新引领行业未来
- 庆铃汽车集团创新发展大会——四十年合作典范与未来新篇章
- 江铃集团2025年上半年业绩亮眼——新能源汽车与海外市场双增长
- 陕汽控股上半年汽车销量破10万——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228%
- 徐工汽车携手蔡蔚教授共探新能源汽车电驱动技术革新
- 法士特集团新能源电驱动总成突破十万台——中国汽车工业新能源化的重要里程碑
- 徐工汽车电驱桥技术突破——新能源汽车电驱动技术交流会亮点
- 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新政策——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生活质量
- 亮剑BICES 2025——微宏快充助力工程机械装备绿色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