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丨力争于2050年建成零碳排放首都 北京将建成投运加氢站74座
为规范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管理,推动完成氢燃料电池汽车和加氢站发展目标,北京市城管委制定《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从4月18日起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十四五”时期,本市将力争建成并投运加氢站74座,其中2023年前建成并投运37座。

为响应我国提出的“力争至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至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本市提出“先于国家实现碳中和目标,力争于2050年左右建成近零碳排放城市”的首都战略部署。
想要完成这一目标,本市的能源供应体系和能源消费方式都需要有较大转变。氢能对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降低化石能源依赖度及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战略意义。2021年8月,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获得财政部等五部委批复,北京市7个区参加示范城市群建设,在示范期内将大力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十四五”时期,本市将力争建成并投运加氢站74座,其中2023年前建成并投运37座。为规范建设流程,保障加氢站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市城市管理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建设管理办法》。

什么是加氢站?加氢站都有哪些不同类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加氢站是指为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储氢瓶充装氢燃料的专门场所,包括单独建设的加氢站和加氢合建站。而其中,加氢合建站又根据“合建对象”的不同,进行了不同的划分。既为汽车的油箱充装汽油或柴油,又为氢燃料汽车的储氢瓶充装氢燃料的,称为加油加氢合建站;此外,还有加气加氢合建站和加油加气加氢合建站。
想要建加氢站,就必须符合一系列标准和规范。例如,加氢站新建和改扩建,应当符合本市加氢站发展规划。已经纳入规划的加氢站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此外,加氢站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还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市面上既有的加油站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可以通过改造变身“加氢加油合建站”。首先,要求既有加油站已经纳入加氢站专项规划,并且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等“两证一照”经营手续齐全。此外,既有加油站增加的加氢设备、设施与现有加油设施要实现物理隔绝,并与加油、周边建(构)筑物等保持规范要求的安全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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