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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将四川作为氢能发展试点示范区

发布时间:2022-03-15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作者:森林
氢能

  “双碳”目标,是本次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3月10日获悉,住川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建议,将四川作为氢能产业综合发展试点示范区,在氢气制备、储运、综合利用等多领域综合示范。

  四川有氢能产业优势和核心技术

  “国家多个部门近日出台政策,明确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方式,对氢能产业发展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在全国政协委员、东方电气董事长邹磊看来,国家政策的利好,也让他对氢能产业的发展充满期待。

  在《关于将四川作为氢能产业综合发展试点示范区的提案》中,明确提出了四川在氢能产业方面的优势:四川可再生资源丰富,以2018年为例,水电、风电、光伏,约占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的11.6%,具备发展氢能产业的资源优势。同时,四川可再生能源波峰波谷差异较大,每年都有大量弃水、弃风、弃光,是全国最适合利用可再生资源电解水制氢的地区之一。

  “利用水电、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资源电解水制氢,即可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推动可再生能源更大规模的开发利用,又可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邹磊介绍,东方电气是国内较早发展氢能的企业之一,并将氢能作为战略转型的一大重点方向。四川现已掌握氢燃料电池、氢源制备、加氢储氢装备等核心技术,聚集氢能产业链企业及科研院所100余户,覆盖氢气制备、储运、加注、检测、燃料电池、整车制造及加氢站建设等主要环节。

  同时,四川的氢能利用已初具规模。成都客车、南充吉利等多款氢燃料客车进入国家目录公告,成都大运、新筑通工等也在加快氢燃料客车、氢燃料物流车研发。

  前端科研创新与后端应用两手抓

  “四川发展新能源产业,特别是氢能产业,供需两端都需要发力。”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长王建明也长期关注能源领域。

  “支持四川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站试点,探索电解水制氢站运营商业模式。”王建明认为,只有同时处理好前端科研创新与后端销售应用,四川的氢能产业才能进一步提速。

  针对目前四川氢能源产业遇到的问题,这份联名提案提出,充分发挥四川科研力量雄厚的优势,依托东方电气等优势企业,在四川建立国家氢能技术创新中心和氢能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在四川探索建立氢电融合的新型综合能源体系,支持四川因地制宜开展风电、光伏跨时段储存和水电跨季节储存,试点氢能与油气管网、热网互联互通,推动冷、热、电、气、氢等多种能源形态协同转化和综合利用;支持四川打造氢能特色示范区,将四川列入“十城千辆”等相关专项计划,在产业支持政策、财政补贴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等。

  “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该跟上。”王建明表示,支持四川优势企业和科研院所参与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领域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也建议国家尽快建立氢能项目建设审批、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和安全法规。

  加快推进“天然气掺混氢气”应用

  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仰协提供了一个现实路径:“将风、光、水能丰富地区的电能用于就地绿色制氢,利用现有天然气管网输送至用户终端、加气站和储气库等,既能解决应用规模小的问题,也能解决成本太高的难题。”

  “天然气管道掺混氢气的标准仍是空白。”仰协说,虽然有法律法规明确,将氢能定位为“新能源”,支持输气管道掺氢输送等,但还没有进一步的配套支持政策,导致有关部门仍然按现有法律法规把氢气作为危险化学品对待,导致制氢、输氢、用氢项目很难获得政府审批。

  对此,仰协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做好顶层设计,加快研究制定天然气管道掺混氢气相关标准,指导性文件。通过出台相关配套支持鼓励政策,降低审批难度,促进氢能在工业、建筑、交通领域全面发展。

  鼓励天然气管道掺混氢气示范试点并开展推广,明确用于掺混输送的制氢站,不受“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进入化工园区”的限制,明确天然气管道掺氢仍按天然气管道进行管理,并可参照车用天然气加气站的管理方式对车用制氢加氢一体站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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