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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河北、浙江、江苏、广东、宁夏危化品运输车限行调整

发布时间:2021-07-16 来源:中国卡车网 作者:晓明
  山西吕梁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吕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现将吕梁市区及周边货运车辆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过境货运车辆禁止下高速

  青银高速(G20)离石东收费站、离石西收费站,吕梁环城高速(S2005)大武收费站,呼北高速(G59)枣林收费站,禁止过境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下高速穿越市区及周边道路行驶(持通行证除外)

  二、市区及周边货运车辆限行

  1、在吕梁市区东起信义工业大道至307国道楼桥村,南起307国道楼桥村至340省道贺家塔,西起340省道贺家塔至209国道方山大武、北至方山大武区域范围内,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限制通行。

  2、禁止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从离债线驶往209国道。

  3、209国道K901(方山大武)至K922+400M(青银高速离石西口)段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限制通行;危化品运输车辆早7时至晚9时可通行,晚9时至次日早7时禁止通行。

  4、307国道柳林驶往离石方向,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禁止早7时至晚9时通行,离石驶往柳林方向可通行。

  三、坪头高速口开通后运煤车辆管控措施

  呼北高速(G59)坪头收费站投入运营后,山西东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离石西山亚辰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景瑞煤业有限公司、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山西临县华烨煤业有限公司等坪头高速口沿线煤矿和洗煤企业的运输车辆全部由坪头高速口通行,禁止从离石枣林收费站出入。

  四、通行条件

  1、载运农副鲜活产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等民生领域车辆,不受此限制。

  2、对确需在限行路段通行的货运车辆,须当地政府指定部门审核并领取《通行证》后方可通行。

  五、法律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以劝导、劝返、引导为主,对不听劝阻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制通行,载物行驶时抛洒运载货物的和不按规定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闭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对煽动闹事、恶意闯卡、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1年7月10日零时起实施。

  浙江瑞安

  7月10日起,瑞安市公安局决定对途经瑞安城区范围道路及赵山渡一级饮用水保护区部分路段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交通措施。具体如下

  瑞安城区限行区域

  滨江大道(罗阳大道至瑞枫公路,含)以北;G15高速桥下以东;瑞枫公路以南;104国道(瑞枫公路至莘阳大道)、莘阳大道(104国道至陈虬路)以西;陈虬路(莘阳大道至罗阳大道,含)以北;罗阳大道(陈虬路至滨江大道,含)以西环线范围内的区域,除104国道(包括市区高架桥)、G15高速瑞安出口至瑞枫公路匝道外。

  确需在交通限行区域内运送危险货物的,需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专线通行证后方可通行。

  赵山渡一级饮用水保护区限行区域

  G322国道(44KM+150M至55KM+600M)、一花线(13KM+460M至23KM+90M)途经赵山渡一级饮用水保护区路段, 全天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相关车辆可根据2018年8月1日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对途径珊溪水库、泽雅水库的部分路段实施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措施的通告”的规定绕道青岱线、文平公路行驶,具体绕行线路为G322国道瑞安市飞云镇—仙降镇—高楼镇G322国道K44+150M(危险品运输车分流绕行路口)—S230省道(青岱线瑞安至平阳段)—文平公路(平阳县水头镇环城路-占山线-梅下线-灵溪线)—文成县峃口大桥(危险品运输车分流绕行路口)。

  如确需在高楼集镇交通限行区域内运送危险货物的,需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专线通行证后方可通行。

  违反本通知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浙江台州

  浙江台州:7月1日起全天禁行。

  禁行路段:疏港大道上下椒江二桥引桥段;前所街道前湖线谢张岭隧道路段(S225省道至谢张村)。

  乌石路(中山西路至S325复线)、中山西路(台州大道至乌石路)。

  前所街道前川路(蟹钳岭隧道南T形路口至S225省道复线段);洪家街道珠光街(南环线以南城市港湾路段);昌平路(鸿洲大道至东环大道段);上椒线(即X201县道,又名洪三路,海昌路至鸿洲大道段)。

  体育场路(疏港大道至经七路段)。

  海才路(聚海大道至聚英路段);滨富东路(聚海大道至聚英路段)。

  市府大道东延段(海虹大道至九塘路),九塘路(九塘坝纪念碑至开发大道)。

  十路线(路院一级公路至G104国道高架桥下辅道段)、财富大道(十路线至路院一级公路段)。

  峰江街道玉浮路(园区北路至银水路段);横街镇新兴路(白剑线至东方大道段);蓬街镇新蓬路(东方大道至环镇北路段);蓬街镇振蓬路(环镇东路至环镇西路段);横街镇育英路(新兴路至中心北路段);金清镇金港路(粮库路至人民路段)。

  峰江街道保全路(北起白剑线,南止园区北路)。

  内环快速路主线。路泽太高架路。

  二环东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二环北路所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325省道桔乡大道路口以东路段、二环东路、二环南路、二环西路、二环北路)。

  江苏张家港

  根据7月9月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告,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九条的规定,调整对以下路段实施货车禁行限行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禁行限行车辆类型

  所有货运车辆

  二、调整禁行限行路段及时段

  1、后塍街道新塍路(346国道至袁塍路段),调整禁行时间:由原上午7:00-8:00 下午16:30-17:30调整为上午7:00-8:00 下午16:00-18:00。

  2、金港街道镇海路(江海中路至大圩埭路段),原大圩埭路、港西北路、镇海路全线禁止货车通行调整为镇海路(江海中路至大圩埭路段)禁止货车通行,禁行时间:24小时禁行。

  三、本公告自2021年7月15日零时起施行,交警部门将对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货运车辆进行抓拍,并依法予以处罚。

  广东惠州

  为缓解惠东县沿海旅游景区交通压力,提高沿海旅游景区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惠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关于巽寮、平海、港口沿海旅游景区对1.95吨以上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施限行交通管制的通告》。南都记者从惠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暑期已至,需要提醒各位小伙伴的是,限行措施仍在实施,相关从业人员需注意遵守通告规定。

  逢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以及7月1日至8月31日暑期双休日,当天9时至21时实行限行措施。所有1.95吨以上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限行时间禁止在限行区域内行驶。

  限行区域包括:巽寮、平海、港口辖区所有区域;省道S387线68km-103km(原县道X210线)巽寮赤砂高速出口至港口古灶、省道S259线246km-269km(原县道X213线)稔山大埔屯中海油站至平海邮政为限行路段、县道X213线0km-12km(港口古灶至港口海龟湾)和在限行区域内的其他道路为限行路段。

  不受限制的机动车: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防疫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可向惠东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咨询电话:0752-8822321。

  广东深圳

  深圳:7月1日起,非深圳号牌危化车限行

  深圳继续对全市除高速公路以外所有道路0时至6时实施限制异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措施。(自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施行)

  每天0时至6时禁止非深圳号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除高速公路以外所有道路通行。

  宁夏省

  宁夏:7月1日起,危险品车禁行时间调整为0-6时

  为有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第29号令)相关规定,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研究决定,将全区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止通行时间由0时至5时调整为0时至6时,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河北省

  河北:7月1日起,京哈、秦滨高速限行

  限行时间:7月1日零时至8月31日24时。

  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7-K63、K102-K262)采取限制交通措施。

  G0111秦滨高速(秦皇岛——唐山段K0-K161)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河北秦皇岛:7月1日至8月31日,禁止在北戴河区范围内道路通行;运送燃油、燃气、医用氧气等民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需到交警五大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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