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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明:有必要2017年作为节点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阶段性评估

发布时间:2017-08-02 来源:中国客车网

  有必要将2017年作为时间节点,对新能源汽车产业进行阶段性评估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下简称《规划》)是在2012年正式颁布实施的,规划期是2012—2020年。2017年距离2012年已过去5年,在5年这一个时间节点,应该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进行阶段性评价,并对5年来实施的产业政策的效果进行评估。“评估—规划—实施—总结—评估”的闭环有助于推动产业更好地良性发展。

  产业发展阶段性评价方面。《规划》中产业化规模目标要求“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这个目标我们基本完成了。但是,《规划》中还提及了其他指标,如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成本、循环使用寿命,电驱动系统功率密度、成本等。在5年这一节点上,应将产业实际发展情况与《规划》的这些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出已经达到目标的领域以及需进一步增强的领域。以此为基础,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下一步发展的新起点。

  新能源汽车政策效果评估方面。《规划》中提及的保障措施,包括完善标准体系和准入管理制度、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服务支撑、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等。5年来,政府根据《规划》精神,发布了涉及多个方面的多项政策,其中政策力度最大的是补贴政策。在各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业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有些情况与政策制定时的预期效果一致,有些则出现了偏差。所以有必要在当前这一时间节点上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效果从投入产出效率方面进行评估,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也为下一步产业政策的实施重点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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